根据学校2021年5月发布的《浙江音乐学院2021年科研助理招聘启事》,6月发布的《浙江音乐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公告(第二批)》有关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校拟录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岗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科研助理1 |
陈素妮 |
女 |
1994.10 |
浙江音乐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 |
研究生/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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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助理2 |
何方方 |
男 |
1991.05 |
吉林艺术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 |
研究生/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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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助理3 |
安雨辰 |
女 |
1994.09 |
美国迈阿密大学 音乐商务与娱乐产业管理 |
研究生/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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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系统管理 |
李方颖 |
女 |
1993.11 |
杭州师范大学 音乐与舞蹈学 |
研究生/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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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从2021年7月2日到2021年7月6日,共3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纪检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9808200(浙江音乐学院纪检监察室)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
邮政编码:310024
浙江音乐学院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