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音乐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派遣)公告》(2024年1月),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和考察等环节,拟确定下列人员为我校拟录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岗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室内管弦乐团 乐务谱务 |
于凡 |
女 |
1996.11 |
作曲 |
研究生/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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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从2024年3月11日到2023年3月13日,共3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人事处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9808066(浙江音乐学院人事处)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
邮政编码:310024
浙江音乐学院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