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1年4月发布的《浙江音乐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公告》有关要求,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校拟录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岗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学校及专业 |
学历/学位 |
备注 |
发展规划处(科研处)职员 |
傅丽 |
女 |
1989.10 |
广西艺术学院 音乐与舞蹈学 |
研究生/硕士 |
|
舞蹈学院秘书 |
孙姝娴 |
女 |
1995.04 |
杭州师范大学 音乐与舞蹈学 |
研究生/硕士 |
|
公示时间:从2021年6月9日到2021年6月11日,共3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纪检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9808200(浙江音乐学院纪检监察室)
通信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
邮政编码:310024
浙江音乐学院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