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23年4月发布的乐团演奏员常年招聘公告及相关考试安排,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校室内管弦乐团、民族室内乐团拟录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乐团名称 |
招聘岗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 |
室内管弦乐团 |
中提琴 |
李彦霖 |
男 |
1997.06 |
中提琴演奏 |
研究生/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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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管弦乐团 |
长笛 |
陈梓芹 |
女 |
1996.06 |
音乐(演奏) |
研究生/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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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室内乐团 |
低音提琴 |
曲容达 |
男 |
1995.06 |
低音提琴演奏 |
研究生/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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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室内乐团 |
二胡 |
赵鹤阳 |
女 |
1998.05 |
二胡 |
研究生/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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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23日到2024年1月25日,共3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人事处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9808065(浙江音乐学院人事处)
监督邮箱:jbx@zjcm.edu.cn
通信地址:杭州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浙江音乐学院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310024
浙江音乐学院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