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8月30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23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更新信息和浙江音乐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下半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经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和考察,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姓名 |
性 别 |
出生 年月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 |
专任教师 |
a17-23-34 |
彭楒然 |
女 |
1996.10 |
音乐(声乐表演-民声) |
研究生/硕士 |
入围金钟奖声乐比赛决赛。 |
专任教师 |
a17-23-35 |
陈哲 |
女 |
1989.08 |
音乐与舞蹈学 |
研究生/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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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
a17-23-36 |
文心 |
女 |
1994.04 |
小提琴演奏 |
研究生/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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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
a17-23-37 |
李瑞 |
女 |
1988.05 |
音乐 |
研究生/博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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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 |
a17-23-40 |
武灿 |
女 |
1994.10 |
舞蹈 |
研究生/硕士 |
国内知名芭蕾舞团担任全职演员2年以上,在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 |
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23日到2024年1月31日,共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主管部门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5211741(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通信地址:杭州市曙光路53号(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邮政编码:310007
浙江音乐学院
2024年1月23日